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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可以转成公积金**吗?
可以,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借款人或其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应与银行确认购房**尚未结清,并向银行申请提前结清**。银行同意后,即可办理下一步转移公积金**业务;
(4)申请人应保证原商品房**偿还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行为;
(5)申请办理业务转让时,应确保所购买的物业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且之前未申请住房公积金**;
(6)申请商业性公共住房**的金额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住房公积金**的比较高金额和原商业性住房**余额后,上海合伙代缴公积金费用费用透明,上海合伙代缴公积金费用费用透明,方可受理。而商转公**利率按住房公积金的现行**利率执行。
具体政策要看每个地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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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积金断交**对已经存在公积金**者或者准备申请公积金**者存在影响,其他则无直接影响。
2、如果员工已经申请公积金**,而且长期断交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剩余**按照商业**的利率计算。如果是需要申请公积金**者,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申请时处于缴纳状态。
3、因为换工作的原因断交了3个月以内,可以补上后使用,如果断交了3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交满6个月。
4、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98号1601室 上海周边专业低价代缴公积金费用资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直接贷到公积金比较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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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加工作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确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程序如下:
1、单位以新参加工作职工本人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出其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与单位月缴存额。
2、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单位持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到受托银行办理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3、受委托银行根据上述审核后的资料,为其职工设置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应当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将其住房公积金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一并办理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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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缴公积金是合法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总的来说,找劳务派遣公司**代缴公积金相当于成为这家公司的职工当然可以代缴了,是合法的,地下中介代缴公积金多为**,这是违法的。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98号1601室 公积金虽然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但缴存的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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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分流下岗,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职工,其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为保障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可按三种方式办理:
①企业单位(服务中心)和下岗职工必须按规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②企业单位(服务中心)和下岗职工,由于经济承受能力有限,确实无力继续缴存的,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其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可暂时封存;
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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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取: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未就业证明(再就业中心出据的证明或社区出据的未就业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
4、将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手册上交“中心”。
(二)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提取:
1、继承人或遗赠人提供合法的职工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关系证明、继承权(遗赠抚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
3、将死亡人员住房公积金手册上交“中心”。注:死亡人如无合法继承人的,不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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